首页 » 参政议政 » 建言献策 » 关于严厉打击高考舞弊,积极维护社会公平的建议
   
关于严厉打击高考舞弊,积极维护社会公平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09-06-25

每年高考结束后,总会爆出高考舞弊的惊天内幕。山东曹县、广东电白、甘肃天水、湖南耒阳,今年轮到吉林的松原市和农安县。《中国青年报》、《新京报》等主流媒体的深度报道带我们进入了这个疯狂的世界:教师卖作弊器材获暴利、监考老师遭学生家长围攻殴打、“买场”作弊疯狂上演等等。

 

众所周知,高考之所以被政府与公众高度重视,就因为它是社会阶层、社会利益的一次重新分配,特别对于贫寒学子、农民子弟,高考几乎就是他们能够把握自己的命运、能够经努力得到的最重要机会。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一语道破了高考的重大价值。倘若,人人敬畏的高考也被腐败和作弊任意蹂躏,这个社会向上的、进取的活力就会在很大程度上被遏制,极大地打击人们对这个社会的信心,愤世弃世的情绪会悄生暗长,高考喻示的平等、公平与正义将会受到彻底伤害。疯狂的高考舞弊,不但危害了高考乃至整个中国教育秩序的健康发展,还将对中国社会的公平、公正构成极大的伤害,不利于我们正在进行的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高考环境,积极维护高考的公信力和社会的公平与公正,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法》(简称《考试法》)的立法工作,通过立法,加大对作弊的惩处力度。之前,国家相关部门已制定出台了《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规,并且立法之后的成效也是积极的。通过《考试法》的立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各级考试(尤其高考)进行规范,加大对考试作弊的打击力度。在国家重大考试中,触犯《考试法》规定,构成刑事案件的,以违法犯罪来惩处。从而使高考工作走向一个有序竞争、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二、强化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高考工作的监管力度。目前,我国已加大了对生产安全、食品卫生等领域出现重大事故实行对主要行政领导进行问责的制度。比加之前的“非典”事件、阜阳假奶粉事件、山西矿难事件等。通过行政问责制度,加强主要行政领导的监管力度,自警也警人。但对教育、高考领域中出现的大面积监管不力,目前我们还缺乏这种对党政领导问责的制度。

 

三、完善各级考试条例,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各级政府及教育相关部门,制定并进一步完善与高考相配套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条例,并定期对教师进行普法教育。比如,对在监考过程中收取他人财物、为别人传送答案、组织集体作弊等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警告、降级、直至开除党籍、解聘等相关处罚。同时,对于参加高考的学生要从高三第一学期即开始高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让他们充分认识到高考作为一项国家重大考试的权威性,高考舞弊的严重性。从而端正考试态度,积极备考,诚信应考,自觉维护高考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四、改革大学招生体制,构建自主招生的现代大学制度。现行高考招生的“唯分数论”和“严进宽出”的大学教育体制,为高考作弊埋下了隐患。如果高校综合评价一名考生的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成绩、中学综合表现,再辅以学校的面试考察进行录取,高考的高分,就无法起到决定性作用,作弊的“收益”将大大减少;如果大学实行“严进严出”或“宽进严出”,学生即便借助作弊进了大学,也将无法顺利毕业,这样就可能大大减低了作弊的几率。所以,从根本上说,能否彻底治理高考作弊,取决于自主招生的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

 

 

 

九三菏泽学院支社 侯长振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 上一篇:关于切实发挥地方高校作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议
» 下一篇: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过程进一步公开化的建议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移动端 |  电脑端 
版权所有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浏览 未经许可不得镜像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鲁ICP备12026643号
您是本站第128207702位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