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海洋强国战略思想,努力在发展海洋经济上走在前列,加快建设新时代海洋强省。为此,本课题立足省内实际,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打造海洋产业发展新模式的意见建议。 一、山东省发展海洋产业具有良好的基础和巨大潜力 2017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4800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19.1%,位居全国第二。我省拥有优势的海洋资源,拥有青岛、日照、烟台3个过4亿吨大港,海洋生物、能源、矿产资源丰富;我省拥有优良的海洋科技水平,拥有省级以上海洋科研教学机构55所,国家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110个,拥有一批重量级的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年均近20%的增长。这些都成为拉动海洋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二、山东省发展海洋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发展质量不高。我省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培育不足,海洋服务业发展滞后,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此外,全省层面的海洋产业链条协作、集群发展态势较弱,体现在:一是各地产业集群规模小。二是产业集群的技术、金融等协作支撑能力较弱。目前全省还没有大型专业海洋产业工业园。 (三)区域融合程度不高。山东地区经济内部融合度不够,竞争力较京津冀、长三角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之间差距太大。各地各自为政,产业联动性差,地区之间缺乏合作意识,彼此掣肘。港口整合不够,各港口之间存在激烈的货源竞争,互相交叉重叠,腹地相对狭小的矛盾无法支持多个港口同时发展壮大。 (四)同质竞争明显。青岛、烟台、威海三地的海洋产业特别是造船和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多有重叠。比如,仅青烟威三地,就有超过20家大型造船企业,受国际市场低迷影响,造船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而且,随着装备型海洋牧场的兴起,各地纷纷上马海洋牧场平台制造项目,又将陷入新一轮的竞争。此外,三地都提出了建设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并已付诸实施,也存在上述问题。 (五)科技创新潜力未充分释放。我省较强的科研优势并未转化为经济优势,虽然全省海洋科研力量占全国半壁江山,但2017年海洋生产总值仅占全国的19.1%。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海洋科研的质量和创新能力不能满足市场发展需要,与实际应用结合的不够紧密。 (六)内陆地区缺少海洋意识。内陆地区“不靠海不吃海”,认为本地和大海不沾边,海洋经济就和自己没有关系,没有海洋意识。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认知,内陆地区也可以发展海洋产业,比如:南极磷虾加工业,就完全可以由内地劳动力资源多的地方承接发展,并非必须靠海才行。 三、关于打造海洋产业发展新模式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的建议 (一)打造“依托园区,链式延伸”模式。以青岛、烟台为例:可依托青岛雄厚科技优势,在青岛蓝谷建设海洋服务业园区,打造成为全省涉海企业提供各类技术服务的综合性园区;可依托烟台水产品加工和海洋生物医药优势,在烟台开发区构建海洋生物产业园区,集远洋捕捞-水产品精深加工-资源高值化利用为一体的海洋生物全产业链,实现良性健康发展。 (二)打造“项目合作,区域融合”模式。本着“突出优势,互补短板,协同发展”原则,在沿海地市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园区的同时,在内陆地市建设“产业飞地”,承接适宜本地区发展的海洋产业,实现沿海与内陆对接,产业链式衔接。此外,可构建分工明确的区域错位发展机制,实现科研创新在青岛,成果落地在烟威日滨东潍,产业向内地延伸。 (三)打造“引领趋势,会展传播”模式。打造“一年一会一论坛”,塑造山东海洋产业形象之窗。“蓝鲸一号”“海洋牧场综合管理平台”等先进装备均原创于山东,我省有实力、有理由引领行业发展趋势,建议筹备海工装备博览会和海洋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固定场所和举办时间,打造成为展示山东海洋形象和海洋经济的靓丽窗口。 (四)打造“产业发展,品牌先行”模式。围绕优势海洋产业和产品,重点打造4个品牌。①渔业品牌,重点推介“鲁参”品牌。②海洋即食品牌,借鉴“海霸王”经验,发展水产品熟食、即食系列制品,形成品牌效应。③打造“海洋牧场”品牌。④打造“山海仙境”旅游品牌,建立山东半岛特色海洋旅游路线。 (五)打造“科企协同,大赛选才”模式。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结合国家政策,聘请科技人员入驻,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建立政府搭桥,连接企业与高校院所的机制,集中各涉海力量进行重点行业前瞻性共性技术研发,推动新技术落地,新产业成型。通过举办科技兴海创新创业大赛,实现让企业选项目、选人才,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六)打造“引培并重,产学结合”模式。海洋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既需要高端领军人才引领,也需要科技型、专业型、技能型人才和普通工人参与。应建立新型人才引进和培养模式,坚持做产业和引人才相结合,通过扎实的产业基础和龙头企业优势引进高端人才。建设一批海洋特色职业技能院校,支持企业和技能院校建立合作机制,探索人才“订单式”培养机制。 (七)打造“扶大培小,金融助力”模式。本着“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原则,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符合海洋产业链特点的金融信贷模式,为优势海洋企业、重点海洋项目提供银团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融资等结构化产品组合服务;完善有利于小微海洋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环境。尽快落实国家出台的多项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优惠政策,尽快建立更加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机制。(九三学社山东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