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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繁荣我省文化市场的建议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在推进文化市场建设的同时,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力度,逐步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文化市场监管取得明显成效,为文化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促进了我省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目前,我省各类文化市场不断扩展规模。在网络文化市场方面,全省网吧保有量达12000多家,占到全国的十分之一,同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对全省网吧的远程在线实时监控;在动漫市场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扶持政策和规范措施,逐步培育并形成了济南、青岛、烟台三个动漫产业基地;在艺术品市场方面,全省培育发展了58处较大的艺术品经营集中区域,我省艺术品市场占到全国六分之一以上的份额;歌舞娱乐市场良性发展。据统计,2009年度全省共有文化经营单位16999家,从业人员77113人,全省文化市场经营机构总资产为71.29亿元,总营业收入为41.4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7.98亿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为2.31亿元,主营业务利润为19.49亿元。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我省已经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文化市场,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当前我省文化市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文化市场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全省文化市场发展和管理工作现状来看,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文化市场培植力度小、发展水平低。虽然全省文化市场总资产达71.29亿元,并且创造了不小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但这是由1.7万家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总计而成的,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齐鲁文化大省和建设文化强省的要求相差甚远。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大多是规模较小的网吧、娱乐场所、艺术品经营机构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文化产业比较薄弱,数量少、规模小、档次低、门类单一,大企业、大品牌不多的现状。在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市场方面,存在着规划布局能力弱、投资建设力度小、发展层面低、品牌特色差、效益低问题,没有形成在全国具有知名度和较大影响的文化市场。尤其是农村文化市场发展滞后,亟待加大力度培育
(二)文化市场监管不够,仍存在违规经营问题。游艺娱乐场所由于多年不开放审批,无证经营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网吧,由于监管不够及时,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网吧超时经营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以农村信息工作站、电子体育竞技俱乐部等名义出现的隐形黑网吧,由于涉及农业部门、体育部门以及民间组织多头管理等,治理难度较大。我省多数文化艺术品市场监管能力弱,在文化市场交易中以假充真、以劣充优的欺诈交易问题仍较严重,扰乱了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不到位。一是部分市、县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还缺乏统一而有力的领导组织,文化市场管理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机构,即文广新局与综合执法局之间,还存在职能范围不清、工作协调不畅问题,影响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部分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需尽快解决。目前除济南、青岛、临沂、威海市外,其他所有实行授权执法的市县的综合执法机构,都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善执法主体资格手续。三是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身分混乱,部分市、县文化市场执法人员至今没有落实国家关于“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要求,致使一些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存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部门不健全、编制人员不足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模式不规范。一是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执法模式、名称多样。目前我省有6个市实行委托执法、11个市实行授权执法;综合执法机构的名称多达7种,这种状况不利于全省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开展。二是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亟待提高。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多为新整合人员,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员,面对范围扩大的各个文化市场领域,许多执法人员存在专业知识匮乏、法律法规不熟、业务能力不强、执法工作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尽管我省已出台文件明确要求“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车辆,保障市场监管顺利开展”,但目前这些要求都未能落实,不利于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二、促进我省文化市场建设的建议
建设规范高效的文化市场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第十届艺术节的胜利召开,我省应大力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监管,创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促进我省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加强政策规划指导,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加大我省文化市场法制建设。加快修订出台《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推动出台《山东省艺术品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推动文化产业、演艺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在法规、机制层面规范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文化市场的规划建设和投资力度,尽快培育打造出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文化产业品牌市场。文化市场的规划建设要与地域特色、历史文化、文化产业配置、旅游产业资源等相结合,做到选好“宝地”,多出“金蛋”。三是加大文化市场与文化企事业、研发设计单位的合作联系,加强文化需求信息反馈,构建研发、产业、市场相互促进、强强联合、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整合资源抢占高端,尽快使我省文化产业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打造一批有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实体。四是加强文化市场信息的发布管理。加大市场调研,定期介绍和发布国内外文化艺术发展主流走向等情况,及时准确地发布文化市场的有关文化艺术作品(产品)的真实信息,指导文化市场的公平交易,提高文化市场的诚信度和品牌效应,有计划地分批做大做强文化市场。五是大力宣传繁荣文化事业的重要意义,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引导群众不断提高自身文化修养和鉴赏水平,鼓励和刺激群众提升文化生活需求和文化艺术品消费。政府要加大力度,扶持农村文化市场的开发建设。
(二)深化改革,促进文化市场综合管理和执法工作
1、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组织,明确市、县级文化市场管理责任主体、法律地位及职能范围,明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管理执法的统一模式。二是建立完备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执法业务工作制度、提高执法效益,考量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方面,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和财政投入保障体系。
2、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机构,落实机构编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文化艺术品市场鉴定和价格指导机构,切实保证文化市场的合法公平交易,杜绝文化市场交易中以假充真、以劣充优的欺诈交易行为,促进文化市场规范、健康、平稳发展。二是建立完善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统一标志,认真落实《文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有关标志的通知》要求,树立文化执法人员文明统一的执法形象。三是进一步开展大规模的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尽快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满足文化市场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监管力度,提升文化市场执法服务水平
加强文化市场协同监管和服务工作。加强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及公安、工商、税务、通信等相关部门协作,整合力量,协同执法,严查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应加强对城乡边缘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共同规范和净化文化市场的管理环境。加快建设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实现文化市场审批管理、综合执法及各门类市场监控的现代化、信息化、网络化。通过为文化市场主体提供行之有效的政策和行政服务等,不断提升我省文化市场的执法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
(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巡视员 郭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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