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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山东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

 

我省经济发展已经历了长达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但增长背后的挑战却变得日趋严峻。首先,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经济发展的国际竞争与合作关系越来越严重地受到非市场竞争关系的抑制;其次,经济高速增长所带来的资源、环境与社会矛盾凸现,特别是在世界经济危机加剧的当口,增长的压力日愈沉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当前,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先导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省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省把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突出新兴产业培植、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三个重点,全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化,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质和量同步提高。在高端计算机及服务器、物联网、特种纤维、氟硅材料、新药创制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加强了关键技术的攻关,培植了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二是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针对重点发展的十大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着重加强了对高端电子信息、新药创制、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的支持。完善了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组织形式,引入招标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加快高新区“二次创业”步伐。济宁、烟台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这是我省高新区发展的重要一步,国家高新区增加到7家,并列全国第二位。文登高新区纳入省级高新区管理,省级以上高新区达到20家。创新型园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青岛、淄博高新区进入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行列,成为我省经济发展最快、运行质量最好、创新能力最强、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最大特色园区,并成为地方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

 

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虽说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调研,我们发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投入不足

 

我省研究与开发投入占GDP的比重仅为1.2%,低于全国1.49%的平均水平。一是政府投入偏低。省级应用技术研发经费总额远低于广东、江苏、浙江、北京、上海等省市,位居全国第12位。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24%,居全国第8位,全省17个市财政资金投入在科技活动经费总额中所占比重仅为8.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经济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中政府资金所占比重为2.17%,低于上海的2.95%、江苏的2.34%、浙江的2.82%。二是企业投入不足。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为345亿元,低于江苏的480亿元和广东的382亿元;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投入的多元化机制和风险机制有待于改善,我省大中型工业企业创新的资金90.7%依靠企业自有资金,金融贷款、利用外资等多渠道融资水平远远低于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

 

二、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激励力度不够

 

一是与江苏、广东、上海、北京等省市相比,我省激励高新技术发展的相关政策在创新性、操作性上有一定差距,缺乏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科技进步环境指数仅居全国第14位,在整合国内外科技资源方面吸引力不强。二是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几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连续出台实施了一系列鼓励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对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等指标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实施和落实。主要原因是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单项政策之间缺乏配套联动,操作程序不够细化,政策执行难以到位;企业对相关政策缺乏了解,导致许多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三、高新技术自主创新资源不足

 

全省研究与开发人员总量远远低于北京、广东、江苏、浙江、上海,从事研发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更是缺乏。我省大中型工业企业中有科技研发机构的企业所占比重比浙江、江苏分别低8和17个百分点,科技活动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重为4.1%,低于上海的4.9%、江苏的5.1%、浙江的4.5%,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数远远低于江苏、上海、浙江、广东。

 

四、产学研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国家级科研单位和知名高校数量较少,支撑高新技术发展的能力较弱。近年来,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科研单位的全面合作不断深入,但由于对产学研合作的重点、机制等研究协调不够,未能形成整体合力,一直没有取得大的突破。

 

五、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有待于完善

 

一是人才引进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在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方面缺乏有力度的举措,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不完善,培养的规模、层次和力度不够,尤其是在职称评聘、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期权和股权激励等方面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人才奖励和激励政策还需要进一步改革、深化。

 

鉴于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拓宽创新投融资渠道

 

建立健全创新投融资、担保、贴息及金融互助机制,形成包括政府引导资金、创业风险投资、商业信贷资金等多层次的投入投资主体。建议继续把科技投入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并使政府投入资金的管理、使用、跟踪监控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改善投入资金使用方式,集中政府投入力量,引导企业、科研单位对全省优势主导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进行重点研究开发。做好银企合作工作,对银行和高新技术企业对接成功的签约项目,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出台贷款财政贴息支持优惠政策。积极发挥政府对创业风险投资的引导作用,建立以政策性风险投资为主体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招引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来山东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风险投资业务。研究制定全省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办法,设立政府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扶持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投融资担保体系。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采取财政出资建立财政预算安排的担保基金,集中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建立分层次的政府支持企业创新融资担保体系,疏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融资难的“瓶颈”。鼓励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认真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应达到5%以上。

 

二、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以高新区为重要载体,重点支持源头创新、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中介服务三类平台建设。在源头创新平台建设方面,集中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启动院士工作站建设工程,进一步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合作,以企业为依托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在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以省属科研机构为依托,选择与我省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技术领域,建设一批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成果转化和中介服务平台建设方面,重点支持各类专业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机构建设。按照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共享共用的原则建设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专利、标准、检测检验等资源共享平台,使之真正成为技术转移、创业抚育、成果转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基地。

 

三、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实施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对引进的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分层次给予专项工作经费扶持和必要的生活补贴,并在户口迁移、家属就业、子女读书、居住、医疗保障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二是加大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和“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力度。设立省杰出青年基金,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和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专项计划的实施紧密结合,培养一批杰出的青年创新人才。三是深化科技创新评价制度改革,落实完善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期权和股权激励、科技奖励、职称评聘等人才激励政策。四是实施企业家和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计划,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骨干企业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分期分批组织培训。

 

四、培育优势高新技术产业链

 

围绕全省具有较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产业链,作为特色优势予以重点策划和培育。这些产业链的培育,必须嵌入全国高新技术产业链中,注重加强具有全国竞争优势的关键链核的培养,通过链核的控制力及高新技术产业链各节点之间的连接机制,提高整个链条的核心竞争力。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产品开发,培育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群,拉动产业结构调整。

 

五、主攻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制定实施技术创新的具体方案,把先进技术工艺的引进应用、重点设备的改造更新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等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上。结合招商引资,瞄准工程机械、生物技术、纺织新材料、专用汽车四大支柱产业,拉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不断扩充高新技术企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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