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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建议

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

 

 

全国2.4亿人农民工中,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约为1亿人。作为新时期农民工群体的主体,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状况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以及社会稳定有着重大影响。

 

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特征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文化生活方式多元但水平较低。既包括传统的娱乐方式,又有许多现代休闲方式。同时,当前该群体存在文化生活缺乏内涵、质量不高、形式单调的问题。呈现出“室内活动多、娱乐消遣多,室外活动少,发展型文化活动少”的特点。

 

第二,社会心理客观积极但精神压力大。新生代农民工对身份认同较为客观,大多认同自己是城市打工者,少数认同自己是城市工人。大部分认为与城市人之间存在收入、社会地位、生活习惯的差异。

 

第三,新生代农民工对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较上一代农民工更强烈,也具备了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的基本条件。表现在他们更渴望技能培训、知识更新等发展型文化需求和有组织的精神文化活动。

 

第四,生活环境、工作时间和居住方式限制了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空间。所在单位提供的文体活动单一贫乏甚至没有,仅有很少一部分人每个月有4天以上的休息时间,文化消费受制于收入水平明显。

 

鉴于上述问题,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社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第一,流入地政府应作为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制定目标并纳入覆盖城乡的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城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群众性文化场所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优惠、免费开放的力度。鼓励更多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多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第二,实施综合配套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改革和完善现行户籍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增加农民工收入水平,推动农民工的社会融入,为其精神文化生活消除制度障碍。第三,加大投入,探索设立以财政为主的农民工文化活动专项经费,用于农民工文化活动基础设施建设、日常活动运行经费、补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开展农民工文化活动配送工程,采用多种方式为新生代农民工送电影、送演出、送图书等系列公共文化配送。

 

二是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第一,企业和用人单位要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增加文化设施投入,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时间。依托企业自身或所在的社区文化场所,举办各种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活动,促进他们与本地居民的沟通交流。第二,充分发挥宣传媒体、文艺团体、公共服务机构等作用,及时创作适合农民工文化需求的优秀文艺作品。第三,将农民工纳入社区的日常服务范围,构建以社区文化设施为依托的农民工文化服务平台。要开辟活动场地,增建服务设施,解决农民工进城后社区文化设施更为紧缺的状况,开展符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文化活动。第四,发挥群团部门的组织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服务、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活动。

 

三是发挥市场的参与功能。第一,引导市场生产和供给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使广大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愿意买、买得起、用得上。第二,多举办新生代农民工能参与、愿意参与的文化活动,大力扶持创意新、起点高、影响大的品牌性文化活动。第三,引导文化企业强化自律,加强对文化市场监管,净化文化市场,坚决打击落后文化和不良文化,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增强识别、判断和自觉抵制不良文化产品的能力。

 

四是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的自给和参与。第一,培育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载体,以社区和工业区为平台,在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建立、完善自助型的新生代农民工草根文艺社团等组织,实现农民工文化生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第二,培养和扶持新生代农民工文化人才,通过设立农民工文化产品创作基金等方式,鼓励有文艺才能的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文艺创作,并为他们提供展示其才能的演出舞台。第三,加强表彰激励和社会宣传,通过开展各类评选表彰、创作比赛等活动,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贡献的宣传报道,激发新生代农民工参与精神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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