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系主任、九三学社泰安市委副主委冯永军说: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农副产品价格“过山车”式大幅波动不断上演。据近几年的监测数据显示,大多数农副产品的价格周期性明显,最高价格普遍要比最低价高出一倍,有的甚至三倍以上。虽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副产品价格有涨有跌属正常现象,但价格过大幅度波动,则会影响产业的正常秩序,影响生产安排,于“农民”于“市民”都没好处。平衡好两者的关系对社会稳定和农民的增收有重要作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财政拨款支持农村的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
2、建立农副产品的储备制度。建设足够的储备仓库,在农副产品出现供过于求时进行敞开收购,以便保护农民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在供不应求时,将库存产品推向市场,以平抑物价。
3、加强农副产品信息化建设。应建立或加强农副产品信息化网络的建设,及时将农副产品的市场供需情况进行发布,以引导农民及时调整农副产品的生产计划。
4、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种养殖合作社建设。建立和完善合作机构不但可以让农民得到种养殖方面的专业技术,还可以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市场信息,更重要的是农民可以通过合作社提高农副产品的议价能力,防止单一农户在农产品价格波动中处于被动局面。
5、继续巩固农业生产补贴制度。对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继续实行补贴,降低农民的购买成本。对大型种养殖户进行补贴,鼓励他们向市场供应更多更好的农副产品。
6、减少流通环节的费用。对流通环节的不合理收费坚决取缔,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过路费、过桥费、经营场地费等进行减免,在减少税费、卫生费等的情况下与市民直接进行农副产品的交易。
7、建立健全农副产品交易的监管制度。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农副产品的交易行为,防止游资、大资金的炒作。
8、对城乡的低保户实行价格补贴制度。在农副产品价格出现暴涨时,对城乡的低保户进行适度补贴,避免他们的日常生活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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