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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进口葡萄酒监管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3-02-01

青岛市农业执法支队高级农艺师、九三学社青岛社员姜玉兰说:

 

随着国内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葡萄酒的健康价值受到广泛认同,加之国内关税的下调(瓶装葡萄酒的税率从43%降至14%,散装葡萄酒的税率从43%降至20%,尤其是与我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国家和地区,如智利等国出口到中国葡萄酒享受零关税优惠)及人民币持续升值等原因,进口葡萄酒每年呈30%的速度增长。进口产地也渐成多元化,既有来自法国、意大利、葡萄牙等传统葡萄酒酿造国家,也有来自澳大利亚、南非、智利等新兴葡萄酒产区。但产品仍以低档葡萄酒为主,单价低于4美元的瓶装酒约占进口总量的90%。

 

低档葡萄酒的大量涌入带来一系列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一)标签不合格问题。产品信息标识不实,由于酒厂对生产过程控制、管理等差异,有些葡萄酒产品不能达到酒厂的预先设定目标。如存在产品类型(干型、半干型、半甜型、甜型)标注混乱,酒精度与实际标识不符,产品中使用添加剂(山梨酸、二氧化硫)未如实标识;货证不一,多发生在进口商一次性进口多个品种葡萄酒时,如葡萄酒品名正确但年份与申报不一致(须特别关注高值葡萄酒)、葡萄酒品名大打擦边球(名称中故意使用与名庄酒接近品名)、实际数量与申报数量不一致等;产品信息标识不全,GB7718《标签通则》中规定,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可免除标识保质期。有些进口商在进口酒精度低于10%的酒类时,由于对此项规定疏于理解等原因,未按要求标识保质期,造成产品信息标识不全。

 

(二)安全卫生不达标。主要集中在配制酒重金属超标准,葡萄酒违规超量使用二氧化硫、山梨酸等添加剂。如有的企业忽视酒精度较低的配制酒中的锰控制,有的企业因工艺不先进或生产工艺控制不当,造成二氧化硫超量使用,有的企业把山梨酸被当作防腐剂添加在葡萄酒。

 

(三)各类灌装酒、勾兑酒仍层出不穷。个别不法商人为提高利润而采用“勾兑”的手法生产葡萄酒,10吨葡萄酒原浆液就能勾兑出30吨葡萄酒,严重影响了进口葡萄酒行业的形象。

 

葡萄酒生产不是一个速成行业,一定程度上讲,葡萄的产量和质量决定着葡萄酒的产量和质量,国外的庄园也是通过世代努力建立而成的。应切实加强进口葡萄酒的全程监管,解决当前进口葡萄酒“小、散、乱”和灌装、勾兑等问题,引导我国进口葡萄酒行业尽快脱离以投机为特征的初级市场阶段。为此建议:

 

1.严格国外葡萄酒准入条件。 2012年7月1日,我国工信部制定的《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开始施行,对除特种葡萄酒生产企业之外的新建企业和酒庄,《准入条件》在企业规模、原料保障、工艺与装备、质量安全等方面设置了硬性条件。按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向我国输入葡萄酒的国外酒庄也必须符合上述条件。因此,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尽快开展国外酒庄备案管理制度,从源头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2.尽快完善葡萄酒国标。我国现行颁布的葡萄酒国标GB15037-2006对铁、铜、甲醇等理化项目作出了规定,而对农药残留等项目参照国标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执行。张裕葡萄酒的“农残”风波再次暴露了行业标准缺失、滞后的软肋,警示酒业必须尽快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行业标准特别是质量标准,并以标准体系为中心,构建制定、修改、落实、监督、宣传的工作体系。

 

3.完善全过程监管措施。目前国内进口葡萄酒分别由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进口环节)、工商部门(市场流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餐饮服务)三个部门实行分段监管,尽管各部门均加强了进口酒类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分段形成了“红、黑”名单制度,但信息尚未做到完全共享,进口葡萄酒从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和追溯召回体系仍需由政府统一牵头尽快完善。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射频防伪等先进技术,建立的葡萄酒商品全生命周期追踪平台,快速准确地追溯到每一瓶酒的信息,高效实施监控、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品防伪查询,使进口葡萄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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