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参政议政 » 建言献策 » 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的建议
   
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0-12-08

滨州市科技局副局长、滨州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滨州市委副主委曹玉斌说:

 

我国的专业技术职务制度体系逐步发展,国家多年来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评价的方式、程序上不断进行技术性的改进和完善,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细化、量化职称的评定规则,用人单位在聘任管理方面也进行了许多改革和探索,但是由于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制度体系仍然是以政府为主导、行业与地方条块结合的计划管理模式,与之相关的经济与社会各项改革持续深入,两者之间的不适应性日益明显,必然导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获得同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在学识、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导致我国专业技术职务在含金量上整体贬值。

 

二是许多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其他新兴经济体中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难以正常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学术技术水平难以得到公正评价与认可。

 

三是由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不够专业和权威,不可避免地出现跨行业、跨专业评审情况,影响评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是评审标准僵化,强制性地要求外语、电子计算机考试;对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著作等提出量化分值的硬性要求,导致依托职称评聘而存在的各种专业期刊、学报大行其道,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职称经济,这种有悖于科技发展的浮躁风气不利于专业技术人才健康成长。

 

五是在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专业技术聘任“终身制”这种论资排辈现象造成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稀缺。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改革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制,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制。取消现行的各级人保部门主导、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条块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体制,代之以国家人保部宏观管理、监督协调,全国性专业协会(学会)分工负责的社会化、专业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机制。协会面向全国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的自主申报,无需经过用人单位的审核、推荐,协会选择业内专家,采取资料审查、约谈面试、答辩考试等多种形式,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能力、业绩进行评价,由国家主管部门和协会共同授予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国家人保部负责对各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协会的宏观管理,审查并授予专业技术协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批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价标准,负责监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价过程,对有争议的评价结果进行仲裁,并作出相应处理。

 

2、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建立更加符合专业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评价体系。专业技术职务应突出专业特点,进一步细分和丰富专业技术职务的类别,例如,在研究员职务的前面冠以XXX研究员、在工程师职务前面冠以XXX工程师等,让社会清楚在什么专业方面达到什么水平。精简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统一的申报材料,只要其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地反映其学识、能力、水平或业绩即可,论文、成果、专著、专利、业绩等一种足够,多者不限,但不要求全要求。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应该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懂外语和计算机能够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知识、对外交往、选择岗位时更有优势,并不影响其专业水平和能力。

 

3、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双轨制”。改变现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计划管理方式,取消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限制,由单位自主决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实现择优聘任、双向选择。

 

4、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退出机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环节,应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再评定机制,由专业技术职务协会(学会)对达到一定期限的专业技术职务获得者进行考核,对相对知识明显落后、能力明显下降或长期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降低或取消其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环节,应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考核机制,对不能胜任本单位相关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整或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

 

 

   
« 上一篇:关于大力加强我国旅游人才建设的建议
» 下一篇:关于停止对报考研究生年龄限制的建议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移动端 |  电脑端 
版权所有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浏览 未经许可不得镜像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鲁ICP备12026643号
您是本站第124686109位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