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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2-05-12

山东工商学院半岛经济研究院院长、教授,九三学社烟台市委副主委梁启华说: 

 

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目前我国医疗资源总量供给不足,城乡占比失衡;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医疗事故频发、医疗纠纷不断,成为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音。看病难看病贵既有资源不足、需求体量大、就医秩序错位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缺陷的因素。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重建和谐医患关系,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要实现“病有所医”的目标,最终要靠发展经济,要靠健全的法律、完善的体制机制。当前,最迫切的任务就是要立足于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愿望。

 

1、增加供给,均衡资源;强基固本,改善条件,解决看得上病的问题。

 

首先,要全方位均衡增加医疗资源总供给。区域中心城市、大城市要根据人口规模扩大情况适时增加医疗机构数量。城市热门大医院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兼并、重组、挂靠、托管等多种形式整合资源适度扩大规模;充分挖掘内部医疗潜力,通过延长门诊时间、实行假日门诊,扩大接诊能力。根据未来城镇化人口转移重心在以县域为中心的中小城镇和当前我国人口的70%集中在县域的基本特点,构建以县医院为重点,街道社区医疗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支,村卫生室为末梢的布局匀质合理的医疗网络体系,满足可及性要求。通过鼓励支持民间、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为公立医疗资源之不及提供补充或补位,满足社会多层次、个性化、多样化的医疗需求。鼓励退休老专家、老医生利用自己的专长开设家庭诊所继续发挥作用;提供更多机会让各类医学院培养的优秀毕业生进入医疗卫生行业工作,补充并增加后备医疗人才。

 

其次,要强基固本,改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按统一标准建设规范分区的乡村卫生室;按所承担职责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和器材;提高村医的待遇。要根据农村医疗卫生的现状和特点,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可以借鉴大学生村官的做法,有计划地安排医疗专业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岗位工作,并通过聘任制、合同制、固定编制等多种形式的用人制度和工资、福利、职称等政策倾斜,建立毕业生下得来,留得住、干得好的长效机制。再次,普遍建立绿色门诊通道,简化程序方便就医,保证紧急救助;开展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登门服务等业务。

 

2、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筹资水平,降低医疗成本,解决看得起病的问题。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应积极加大医疗民生投入力度,并实现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要进一步提高并稳定参保、参合率,扩大筹资基数并随个人收入的增加,适度提高个人缴费数额,进一步扩大筹资总额,以利于提高大病统筹报销比例。随着保障能力的增强,要不断扩大医疗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普及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从源头上切断“以药养医”的利益链条。以按病种收费改革为切入点,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的成本约束机制,规范临床诊疗流程,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根除“过度医疗”行为,降低医疗成本。

 

3、提高基层医生医术,开展专家巡诊允许多点执业,实现城乡优质资源共享,解决看好病的问题。针对基层医疗人才匮乏、医术整体水平不高的现状,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支持医务人员通过函授、自考、远程教育、统一培训、大医院观摩学习等举措,提高医疗水平。城市大医院资源向基层延伸,建立专家轮流巡诊制度,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既有利于专家了解基层疾病和医疗卫生状况,又有利于百姓在家门口看上专家、医好病的愿望。允许专家在本身精力许可的条件下,到条件具备的多个医疗点执业,以充分发挥特长,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

 

4、提高医疗技术待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医生是医院的主体,医生的价值应通过多种形式予以体现和实现,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通过授予各种形式的荣誉称号进行精神奖励,通过提供高层次培训交流学习机会、改善科研条件、岗位重用等进行技术奖励,通过提高工资、提供研究经费、享受定期疗养、解决家庭特殊困难等进行物质奖励。

 

5、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分流患者,实现有序就医。以布局合理,医疗资源相对均衡的城乡一体的网络体系为支撑,建立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相互转诊,分级医疗;以常见病报销额度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吸引患者有序就医,合理就医。这样既可避免“过度求治”也可防止误诊或延误救治,有利于扭转大医院专家资源被普通小病患者占用,而基层医疗机构资源闲置患者就医比例偏低的不良局面。

 

6、建立第三方保险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消除医患对立,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实行医院、患者之外的第三方保险。这样一旦遇到纠纷,由保险公司理赔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医患不直接冲突,这对患者的权益和医院、医生的权益都能得到比较有效、公正的保护。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医疗纠纷在世界上也属于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这个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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