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章丘市政协常委、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科员、济南市九三学社社员吴春明说:
2006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财务部下发文件,要求自2005年开始,企业养老金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倾斜。至今,养老金已经向高级职称人员倾斜调整了八次,2012年的调整幅度更是慷慨,如正高和副高职称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倾斜调整的额度是,广东省700元和600元,吉林省500元和450元,山东省490元290元。
由此导致近两年,高级职称热持续升温,目标直指养老退休金,因为无论采取什么方式获得、是否与本职工作相关、是否曾经被企业聘用、是否发挥过作用,只要具有一纸高级职称证书即可得到比普通退休职工多的多的养老退休金。
这一做法引起了普通退休职工的强烈不满,质疑之声不绝于耳。他们责问:
1.高级职称的真实性到底有多少,从来没下过车间的会计竟然怀揣汽车维修工的高级技师证书,高级职称的含金量是多少?
2.在职时,实行按劳分配,有贡献的高级职称人员已经得到了相应的报酬,为什么退休后仍然按职称分配?
3.只对高级职称倾斜调整,为什么不对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做相应的调整?这是典型的不公平,是政府人为制造退休职工之间的矛盾。同时,博士后、博士、硕士以及海归派等高端人才,只有高学历而没有高职称,为什么不对他们倾斜调整?
4.企业中的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营销厂长,因为没有高级职称相应序列,既不能获得高级职称,又不能象一名普通车工一样获得高级技师,他们难道的待遇问题怎么解决?
5.各类企业中不乏身怀绝技的技工,因为从事的职业没有国家标准,或者没设立高级技师层次,政策的引导是否逼迫他们转行?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首席技师”、“突出贡献技师”等荣誉称号获得者,不可谓贡献不大、业绩不突出,怎么给他们一个说法?
6.过去的民营企业中,政策不允许评定高级职称,政策的缺失难道让他们退休后也低人一等?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只够得上中级,他们也遭遇同样的尴尬。
7.企业中90%以上的一线职工,因为企业限制,或没有晋升机会和时间,他们的奉献是否被抹杀?亿万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就可以限制他们晋升职称的机会,到哪里说理去?
8.养老保险遵循的是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原则,没有高级职称的职工即使缴纳的再多,也不及倾斜调整这一杀手锏,极大的伤害了职工缴费积极性。
9.统筹基金是由企业共同缴纳的,人社部和财政部不经缴费人的同意,不召开听政会,随意分割共有人的蛋糕,是谁赋予的权利,其合法性何在?
建议:
尽快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具体包括明确调整的基本原则、调整方式、调整指数的设定、调整时间以及资金来源等。
1.形成国家统一的调整的制度。
2.建立正常的调整机制。
3.解决基本养老金“倒挂”问题。
4.取缔高级职称特殊调整政策。
以上制度必须坚持适度原则、公平原则和衔接原则。保证养老金购买力水平基本不下降,保证企业退休人员适度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