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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公示制度应保护患者隐私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3-02-01

枣庄市台儿庄运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九三学社枣庄社员陈荣辉说:

 

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报销公开,畅通监督检查渠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每月公示制度。乡镇合疗办、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在政务公开栏及时张榜公示本乡镇参合农民住院患者的医药费补助报销情况,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就诊医院、住院时间、住院医药费、合规金额、违规金额、自付金额、补助金额等,并有针对性地将一部分大病患者的补偿信息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予以报道和公示,新农合公示制度已成为促进新农合制度发展和管理规范的重要内容。

 

新农合的公示制度虽然确保了参合农民的知情权,但是从一定程度上也泄露了患者的隐私,比如癌症患者,家人刻意隐瞒,患者本人却在公示栏中知晓所患疾病,对患者精神打击很大。比如其他一些患者不愿告人或不愿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疾病诊治情况,如精神病、传染病、妇科病等,患者本人及家属往往考虑到社会压力和歧视,不愿对外公开的相关病情等。

 

另外,新农合公示制度也同样泄露了患者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给不法分子实施诈骗行为提供了方便。
    因此,建议新农合公示过程中应严格保护好患者的隐私:一是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道德意识,保护好参合农民的个人信息。二是可能引起社会歧视的疾病,公示时可以选择不予公示疾病名称及治疗医院。三是对于特殊情况一定要提前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取得理解同意后再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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