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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制限霾不如激励公民减霾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3-04-22

山东省章丘市政协常委、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济南市九三学社社员吴春明说:

 

治理雾霾的两种强势意见不可取:一是通过立法或行政命令强制性“关”、“停”、“限”,不但有违法之嫌,而且转移责任主体,增加制度成本,激化干群矛盾。二是对机动车加收污染税上缴国库,公众是否赞同关键看税的去向,如果拿钱了事必然产生逆反和对抗。建议是:政府提供良好的绿色出行条件,以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励公民不驾车、少驾车和安全驾车,不但可以实现减轻雾霾和降低安全事故一剑双雕的效果,而且无需政府投资,公民也会心甘情愿地接受。

 

激励减霾的措施是,国家或地方制定施行《汽车驾驶员安全驾驶奖励条例》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税(费)条例》,通过激励绿色出行、安全行使,有效降低道路安全事故的同时减轻雾霾。预测效果是:可以有效解决但不能完全杜绝,不需要国家投资,人们普遍愿意接受——任何法律法规能够实现这个制度目标足亦! 

 

1.安全行使奖励机制的引入。

 

为鼓励安全驾驶,吉林省、广州市、原商业部、青岛公交集团、澳门特区、芜湖市、成都运兴巴士公司等,制定实行的安全驾驶奖励措施,对提高驾驶安全意识、保障自身和大众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如果汇集以上各方精华,把奖励层面上升为法规规章,改单向处罚为处罚与奖励相结合的双向管理模式,势必起到单向处罚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2.征收机动车污染税的可行性。

 

讨论中的《机动车污染防治税条例》虽是世界首创,但恶劣的雾霾足以引起全体国民的觉悟。关键问题是税收的去向,如果把税收全部奖励给有驾照但不驾车的人,势必引导有车族不用车或少用车。否则,公信力大打折扣。

 

3.奖励机制的接受度。

 

驾驶人都清楚,驾车出行不但辛苦,而且成本高、不能喝酒、停车难、尾气污染环境、违章还要受罚。所以,全国2亿汽车驾驶人中有1亿人是不情愿开车的。那么,为什么大家不选择绿色出行呢?一是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被侵占,二是公交车不及时,三是打车难,四是攀比心态,五是比绿色出行安全,六是少吸收他人尾气,七是道路资源免费,八是污染环境免费。

 

那么,怎么做才能使不情愿驾车的1亿人改为绿色出行呢?道理很简单,那就是给他们提供绿色出行的理由:包括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和提供良好的绿色出行道路条件。

 

4.制度目标。

 

改变交通安全事故高发的现状,解决城市机动车交通拥堵愈演愈烈和尾气排放造成的空气质量恶化,提倡绿色出行,保障公民权利和公平正义。    

 

5.适用范围。

 

取得C类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后,无任何违法、违章记录的群体(包括取得驾驶证但不驾驶的人员)。  

 

6.奖励原则。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

 

物质奖励:将违法、违章的罚款和污染税用全部奖励给适用范围群体。

 

精神奖励:与个人信誉、评先选优、干部提拔、工资晋级等挂钩,使绿色出行成为一种社会时尚。

 

7.基金来源。

 

一是违法、违章的罚款。这些钱有多少?从公安部获悉,2012年仅查处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就达2649万起。经过研究和推算,平均每车每年违章三次,处罚600元。二是污染防治税。驾驶人驾车出行,与绿色出行相比,免费占用了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环境资源,同时还潜在威胁他人安全。因此,车辆年检时,按照行车里程、耗油量、燃料分类和排放标准分类缴纳污染税、资源占用费、潜在威胁他人安全费作为奖励基金,可按1公里0.2元左右计收。 

 

8.基金征收。

 

机动车违法、违章的罚款和污染税(费)由驾驶人直接交银行财政专户,无需增加人力、物力、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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