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参政议政 » 建言献策 » 规范微信发布行为 传播大众媒体正能量
   
规范微信发布行为 传播大众媒体正能量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7-08-08

现状:当下,微信传播正以以它的便捷性和灵活性被国家机关、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及相关机构高频率使用,来势汹涌,势不可挡。的确,通过微信发布等行为来征集类似于“群众最期待改进的事”“身边的民生实事”及一些相关的社情民意调查等信息,充分利用微信的便利性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对相关活动的举报进行积极的推动,确实起到了传播一些社会正能量的作用。

但是,由于微信的大众性,加入微信没有任何门槛限制,致使微信发布的信息及投票行为使大众很难分辨善恶、真伪,再加上国家当前对微信等大众掌上信息传递工具还没有明确的管理规范及标准要求,致使它们在便捷传播并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但其随意性也在不断呈现出诸多的负面影响,信息、公告的发布、活动、集会的举办,使大家真伪难辨、无所适从,致使大家盲目跟风,以讹传讹现象频发,上当受骗者现象也时有发生。例如大家常常能看到微信圈关于“最美医生”“最靓宝贝”“最佳护士”等投票活动,看似是让第三方客观来评价参赛者,但很多时候投票人对参赛者的情况并没有全面真实的把握,大多是处于不投不好意思,甚至有的根本不认识就进行了投票。而很多基层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人员,因为没有丰富的人脉,微信投票数非常少。这样的投票评选出来的结果并不是客观真实的,甚至有虚假成份存在,它扭曲了评选的意义,形成了不良的社会导向。

建议:一是有关正能量的评选活动,多通过实地考察、行业技能比赛等大家看得到、能现场参与的形式进行,可以适当结合知情人员的投票参与,投票评选的范围要合理,票数所占比例应适度;

二是大众对类似这种绑架式的微信网络发布及投票行为,要善于不辨真伪,更要善于说不。不了解不客观的投票属不诚信行为,不能随波逐流,要正确看待,不能人云亦云,因好友而投票给根本不认识的“好友”,而是实实在在的网络好友绑架行为,也是道德绑架,应予以取缔;

三是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应该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微信发布等类似行为,提醒大家一定要理性、平和,不跟风,不盲从,让谣言止于智者。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对不规范的微信行为也应给予相应的处罚,让大家知道微信也不可以任性;

四是各级国家机关尽量避免在此类媒体上组织类似的投票评选等活动,因为这种方式大家投的标的物是朋友圈,是信息的转发者,而不是参评的作品、事迹或人物,这样的评比结果不仅不够严肃,而且也不公平公正,可信度值得商榷,群众的认可度也不会太高。(社东营市委 杨婉


   
« 上一篇:关于调整改革我国教育法规条文的可行性建议
» 下一篇: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切实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移动端 |  电脑端 
版权所有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浏览 未经许可不得镜像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鲁ICP备12026643号
您是本站第128322284位客人